系所介紹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規定,國家應對原住民族之教育文化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七條也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本多元、平等、尊重之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教育之權利;又依教育部104年3月10日臺教高(四)字第1040021483號函所示,建議我國高等教育於招生管道提供原住民學生外加名額,或是開設原住民專班,以利原住民人才培育。
目前國內的原住民族專班以學士班為主,又以觀光、文化產業及藝術等為多,缺乏原住民族土地相關之碩士專班,以培養原住民族土地專業人才,有利未來發展原住民族土地與環境。我國之國土面積有百分之七十為山地,和原住民族之生活空間有高度的重疊,若考量東部海岸線及島嶼海域和原住民族之採集、漁撈等活動的關係,則更顯示出我國之國土保安、資源管理與維護,勢必要和原住民族發展、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實踐和原住民族知識相結合,以實踐歷史正義與土地正義的價值,並在土地自然資源治理上創造雙贏局面。
辦理學系優勢
專班發展特色
本專班之教學目標乃為培養學生從台灣民族互動歷史、族群正義,以及深度的文化生態觀點來思考原住民族土地議題,於此同時,又以能夠掌握土地行政相關法制之能力為重要基礎。政大民族學系與地政學系乃為全國唯一之民族學系與地政學系,不僅於學科建置及教學研究上獨具特色,也具有深厚且成熟之研究合作經驗,兩學系老師們合作討論,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碩士原住民專班,由民族學系主責推動辦理,地政學系協助支援部份課程。
此專班可提供跨學科能力訓練、促成學術研究與政策發展結合之專班,將為未來原住民族發展與國土利益之雙贏提供基礎。
積極的社會實踐
本專班秉持跨學科整合精神,由民族系主責推動辦理,地政系教師支
援部分課程,進行跨領域合作辦學。兩系過往豐富合作經驗與良好實務操作能力,以過往對原住民地區之土地研究經驗相串連,作為未來本專班原住民土地事務之實證研究基地,不僅於我國之土地經濟學中具有代表性,更能帶動本校師生於相關議題之參與。除了於教學研究及課程實作等效益,可望與原住民土地行政相關之政府各級單位建立互動關係,培育相關議題所需人才以促進我國土地行政與原住民族知識的雙贏局面。
作為長期教學基地之合作田野地點
民族系與地政系長期於台灣原住民部落深耕研究,累積深厚經驗,並
於社會實踐、知識交流及協力工作建立了良好合作關係。兩系於新竹縣尖石鄉、台東縣都蘭部落、嘉義縣阿里山鄉及高雄市那瑪夏鄉長期實行科技部研究計畫,民族系所設置之田野實習課也走訪多個部落進行實地調查,並積極推動學生培養田野研究之能力,鼓勵跨學科之間的技術實作。
左圖為學生至新竹縣尖石鄉鎮西堡部落田野調查,由泰雅族耆老帶領同學們至神木區進行踏查。